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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怎么办离婚补偿的

发布日期:2022-03-23 18:32    点击次数:217

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怎么办离婚补偿的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怎么办,离婚补偿的】,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怎么办由于按揭贷款购房涉及的法律关系甚为复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取得房屋产权存在较大的时间差,按揭贷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作为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有可能是夫妻的一方或双方等原因,在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屋该如何处理已逐渐成为一个难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且双方有争议的房屋,可以就该房屋的使用权作出判决。

但是,是否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呢?笔者认为,回答应该是否定的,并非除了房屋的使用权外就一概不能处理。

具体而言,对于离婚诉讼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1)婚前以一方的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并签订按揭贷款合同的房屋。

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一方,合同义务是由该方在婚前履行的,所以,合同权利应当由该方享有,系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权利,故该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在离婚案件中作出判决。

因购房所负的按揭贷款债务,由于该债务形成于婚前,应当被认定为购房一方的个人债务,也不能在离婚案件中作出判决。

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支付的按揭贷款金额,实际上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一方的个人债务,该金额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

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屋有增值,考虑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一方的婚前所负个人按揭贷款债务,另一方对该房屋的保值、增值有一定的贡献(免于因不能按期交纳按揭款而被按揭权人行使抵押权的风险),因此,该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应当由房屋所有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

(2)婚前以双方的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并签订按揭贷款合同,或者婚后以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的按揭房屋。

在此情况下,如果以双方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则夫妻双方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共同买受人,共同履行了该合同约定的义务,相应地,共同享有该合同权利。

如果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虽然相对于出卖人而言,该合同的买受人是签订合同一方,但是,该合同权利作为债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在夫妻内部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权。

故在离婚案件中,对于上述两种情形,均应在保持一致性的前提下将房屋和按揭贷款债务分开处理。

对于房屋,可以根据离婚时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经委托评估的房屋现价,判决由一方享有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并由其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该折价补偿原则上为房屋现价的一半,但还需要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这样,享有房屋买卖合同权利的一方就享有了对房屋的使用权。

对于按揭贷款债务,因双方是该按揭贷款合同的共同借款人或者该债务形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没有证据证明是一方个人债务时,该债务是双方的共同债务,双方负有共同偿还贷款的义务。

因此,在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权利由一方享有时,考虑到该房屋同时是按揭贷款合同的抵押物,应当一并判决由该方继续履行按揭贷款合同,偿还贷款余额,由另一方以离婚时所欠的贷款本金为准对其进行补偿(原则为该金额的一半)。

这实际上包含了对房屋使用权的处理,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享有该合同的所有权利,故有权受领房屋出卖人的交付并占有、使用该房屋,直至取得所有权。

END二、离婚补偿的条件根据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在补偿的方式上,一般要求是一次性给付,适用离婚补偿制度的条件有以下几方面: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即要求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这是因为,在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财产,双方都可以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分割时虽也考虑财产的来源,但如双方都没有可以照顾的特殊原因,共同财产基本上是等分的,这样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在离婚时就可得到对方的财产,这就间味着其家务劳动得到了肯定。

2、权利的享有须以特定义务之履行为对价。

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抚育之子、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即要求一方为了家庭的利益做出了大量的贡献。

离婚补偿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承认家务劳动或协助工作的价值。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在夫妻分别财产制度下,离婚时双方无共同财产,如不作出一定的补偿,作出贡献的一方的价值就无从体现。

3、权利人只能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当事人。

婚姻法为私法,这种补偿请求权在于保护当事人的个人利益,是典型的私权,一般不涉及公共利益,如果当事人认为放弃这种权利不会对其基本生活造成困难,法律并不强加干涉,所以当事人以外的利害关系人无权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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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离婚补偿的请求只能在离婚时提出,即只有在双方准备离婚或者其中一方提出的离婚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此外,这种补偿并非离婚财产分割的考虑因素,而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请求权。

离婚补偿的方式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因其是经济补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主要还是以金钱为主,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使用有形财产或者房屋不动产的形式来进行补偿。

END